十户连坐,中国古代因他人共十户为单位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又称相坐、随坐、从坐、缘坐。旧时一人犯法,其家属亲友邻里等十户连带受处罚。指本人未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而受牵连入罪。连坐起源甚早,夏、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都有连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