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括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
2、健康教育事业单位
市、区、县健康教育中心
3、妇幼保健事业单位
省、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区县妇幼保健所
4、精神卫生事业单位(此类机构不含医院)
5、应急救治事业单位
市、区县急救中心
6、采血供血事业单位
市血液中心,区县采供血机构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业单位
市计划生育研究所、药具管理站,区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药具站,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等。
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区县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含二级及以上医院)。
公共卫生与普通意义上的医疗服务是有一定区别的。为了能够公平、高效、合理地配置公共卫生资源,必须明确什么是公共卫生。美国城乡卫生行政人员委员会对公共卫生定义---公共卫生是通过评价、政策发展和保障措施来预防疾病、延长人寿命和促进人的身心健康的一门科学和艺术。
公共卫生服务是一种成本低、效果好的服务,但又是一种社会效益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服务。各国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政府的干预作用在公共卫生工作中是不可替代的。许多国家对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中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并有利于监督和评估。
而在我国,农村的部分决策者受经济利益驱动,更重视一些可以获得短期收益的项目,削弱了政府对于公共卫生的重视程度和行政干预力度。政府对于公共卫生并没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范围,尤其是对于农村公共卫生的政府职责更是含混不清。因此,尽快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以促进职责的履行是当务之急。
另外,1、按组织划分
国际公共卫生组织:通过参加组织、加入协约与公约等形式,指导、监督、协调各个国家与地区的公共卫生工作。如世界卫生组织、绿色和平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等等。
国家或地区(及地方)公共卫生组织:作为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代表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共同发挥支柱作用。如卫生部门、劳工与保障部门、国土与环境部门和规划与发展部门等。
2、按职能与职责划分
卫生保健提供者:如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精神卫生组织、实验(检验)中心、护理院,主要提供预防、诊断、康复和护理服务。
公共安全组织:如警察局、消防队、医疗急救中心,预防处理紧急伤害和公共卫生事件。
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食品安全机构:作为执法部门,监督和保障安全的生存环境、保障人群健康。
文化、教育、体育机构:为社区提供促进健康的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
民政、慈善组织:为弱势人群包括失能人士、低收入人士和独居及高龄人士提供政策与物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