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实行行为,“实行行为”的对称。是指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起补充作用的行为。在中国刑法中,非实行行为包括有犯罪的预备行为、犯罪的组织策划及指挥行为、犯罪的教唆行为、犯罪的帮助行为等。犯罪的非实行行为并不是每一个具体犯罪都必须具备的。例如,在许多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预备行为,在简单共同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组织、策划、指挥、教唆以及帮助行为。
原创 | 2022-12-31 19:53:04 |浏览:1.6万
非实行行为,“实行行为”的对称。是指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起补充作用的行为。在中国刑法中,非实行行为包括有犯罪的预备行为、犯罪的组织策划及指挥行为、犯罪的教唆行为、犯罪的帮助行为等。犯罪的非实行行为并不是每一个具体犯罪都必须具备的。例如,在许多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预备行为,在简单共同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组织、策划、指挥、教唆以及帮助行为。
Copyright 2005-2020 www.kxting.com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23022655号
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47085,10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