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精髓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十六个字。意思是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法家思想为秦国和汉武帝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期,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继承并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

战国末年,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