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防救援队伍整体转制改隶后,消防救援机构由原来的公安管辖,变为由应急管理管辖。因此,消防救援机构应该是属于应急管理下属的一个机构。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各地的应急管理局并不履行管理消防救援机构的职责,消防救援机构仍旧采取垂直管理的方式,由上级消防救援机构直接管辖,各地的应急管理局只是对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在装备采购、营房建设时,要以应急管理局的名义向政府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