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领取注销登记表2、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组织开展清算工作并写出清算报告。3、在完成清算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4、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上款规定的全部材料后30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
原创 | 2022-12-17 17:38:33 |浏览:1.6万
1、民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领取注销登记表2、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组织开展清算工作并写出清算报告。3、在完成清算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4、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上款规定的全部材料后30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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