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五代史志。

唐贞观年间,梁、陈、北齐、周、隋五朝的史书修成后,均没设“志”,贞观十五年,诏令于志宁、李淳风等修撰“五代史志”,历时十五年,到高宗显庆元年(656)完成。

“五代史志”共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原为单行本,后合入《隋书》。

十志所述的典章制度,并不限于梁、陈、北齐、北周、隋,如魏及南朝宋、齐都涉及到了。因此可以弥补“五代史”无志之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