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出租和住宅出租的中介费在南京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南京市中介费的收取标准是:一个月的房屋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一半,中介费用在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支付房租时当场支付给中介公司,特殊情况的,要在合同中约定中介费的支付时间,中介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房屋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