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唯物辩证法中,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规定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事物的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必要条件。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外因的作用无论多大,也必须通过内因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