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职务没有最高,司法机关是厅长,审判机关是院长,人大的权力是最大的。
1、你问的比较笼统,法官包括:从低到高排列,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含专职)、副院长、院长。
2、庭长比普通法官职位(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高
先进法院当法官,然后一点点升。
1、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
2、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3、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
4、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5、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级、二级
(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