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办一般是兼职机构。往往有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办公室兼任。而应急办的人员,往往有应急管理局的公务员,还有应急执法大队的人员兼任。

所以说,应急办单从办公室的职能角度讲,是没有处罚权的。应急办可以把他们自己发现的隐患转交给各行政执法部门,或者是转给自己内设的其他机构,比如,应急执法大队,大队就可以立案处罚了,办案的的人员可能由应急办的兼职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