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丈夫对妻子的父母,或是妻子对丈夫的父母,是同一个称呼——舅姑。西周时,婿称岳父为“舅”,称岳母为“姑”。《礼记》中记载道:“昏(婚)礼,婿亲迎,见于舅姑。”

东汉经学家郑玄作注说:“舅姑者,妻之父母也。”

汉以后,舅姑这一称呼渐渐演变为单指男方的父母(即公婆),而女方父母则改称为“外舅”“外姑”,即称岳父为“外舅”,称岳母为“外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