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是自称之词,指代“我”或本名,旧时谦虚的用法。 如:某则以为某不量敌某知罪矣某以(某矣。自称自己的代词,我)某家(戏曲中自称之词)某乙(自称代称)某甲(自称之代词)。
古人自称用某是自我谦称,古人有很多第一人称的代词,如吾、余、予、我,但在社交场合或者是公共场合,真正自称为“我”、“吾”、“余”的,是少之又少,在古代,公开自称“我”、“余”甚至会被大家讥为不懂礼仪据考证,至少从晋朝开始,各级官僚已经不习惯于用一人称代词来指代自己了,他们热衷于自称“下官”来显示自己的谦卑,唐人虽然旷达,但在相互交往之时依然羞于自称“我”,而是用略显青涩的“小生”来指代自己宋朝则再进一步,那时的官僚喜欢自称“卑职”,普通人则更愿意自称“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