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像西北沙漠,南方瘴气之地,北方戍边地带,以及一些还未开发的海岛和小城,这些才是“流放”场所的最佳选择,也能很好地给于犯人严厉的惩罚。
可现在中国各地已经开发得很好了,像四川成都,那是天府之国南方两广,更是美食聚集内蒙古草原,牛羊遍地宝岛台湾,靓妹如云,别说犯人了,男同胞们都巴不得去呢!可供选择的“流放地”已经不多了,就算是去气候恶劣的西藏,可现在人人都喜欢去西藏朝圣,“净化心灵”,根本就不能起到威慑作用。总不能跑到别的国家里去“流放”吧!这不现实,也不可能。
再加上现在法律讲究的“人权”方面,也限制了押解者不能对犯人做出什么过格的事,要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把犯人送到“流放地”,中途还得好酒好肉地招待着,否则还得被犯人反咬一口。
所以流放在现代根本就没用,犯人们最多算是去“旅游”一下,然后依旧回来,一家人继续和和美美地生活了。而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流放之刑也就自然而然慢慢地消失了历史的长河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