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过去现在,或者将来,掌握政权就要颁布法令法律,这些政令由下级专门机构执行。对于违犯法律法规者,轻者处以教育,拘役劳动改造等手段,让犯法者受到教育,重新做人,!

最严重的就要判处死刑,执行死刑的人,过去叫做刽子手,现在一般都叫行刑队,而且没有固定人员,临时先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