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主观条件,是指当事人畏惧迫害,即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畏惧因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等原因而受到迫害。

这里所说的迫害,不要求对当事人的迫害已经达到相当程度或已经发生。所谓客观条件,是指当事人留在其本国之外或经常居住地国外,且不能或不愿受其本国保护或返回其经常居住地国。如果当事人仍留在其本国国内,他是不应获得难民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