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级核销。

2、成立资产处置公司。

3、债转股。

90年代随着改革的深入体系内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处置清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政部拨款400亿,成立了东方、华融、信达、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国有AMC),用以剥离商业银行表内的不良债权。俗称“打包转让”,即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原本属于银行的坏账,转让给AMC。

银行的本金损失基本上是必然的(打包转让债权基本上要在本金基础上打折出售),这部分损失就会消耗银行的拨备,俗称“坏账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