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正常使用的方式是先公务支出,报销后钱款直接打回公务卡内。
使用前公务卡内应备有所需存款以供支出,当然公务卡具有透支的功能,使用金额超过现有额度时,可以进行透支,但要注意公务卡的最高透支限额。透支后要及时还款,否则会收取利息及滞纳金。
同时,如果利用公务卡超出可报销范围或不正常支出的,超出部分则无法通过报销回款,所支出的款项由持卡人自行负担。
公务卡超过额度怎么办
每个预算单位的多张单位公务卡共享一个账户信用总额度,试点期间总额度上限暂定为50万元人民币。超过50万元人民币总额上限的,应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核准结果应提供给发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