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单独占33%的股份,一般来说就是第一大股东,他可以决定公司的很多事,比如公司以后规划,管理层任命,董事会的席位。

具体的是:股东的权利

1.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

2.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33%股权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33%的股权可以掌握着公司股东会的一票否决权,就是所有关乎企业生死废立的大事,比如改章程,改经营业务,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因为《公司法》规定,这些事情是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是需要2/3以上表决权股份通过才可决议的,所以33%股份就可以否决这些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