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单位分甲、乙、丙三类,甲乙类由市局受理,省厅核发:丙类由县局受理市局核发。
提交材料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表》
2、单位规模、技术力量、设备装备、制度建设、已取得资质证件、曾经爆破业绩(甲类)等情况。
县局治安大队初审合格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甲类资金应达500万,乙类、丙类应达100万。
市局危爆支队受理、发证
4、符合国标的仓库或临时存放点的四邻距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图、安全设施图、安全评估材料。
5、施工作业运输车辆、钻机、空压机、装药设备测量仪器等施工设备证明。
审批期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7个工作日。
6、人员管理、质量安全、爆破作业、爆炸物品领取、保管、流向登记。
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保管员培训合格证明、从业资质证明、政审材料及劳务合同
甲类、乙类由市局审核报省厅审批:丙类由市局审批
8、爆破作业属于核发的生产活动的证明材料。
9、甲类爆破作业单位出具等设计、施工完成的B级爆破工程方案、作业效果等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