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约见,是指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经行政相对人同意而做出的非强制性谈话制度。

行政约见融合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旨在通过行政约见,使行政相对人明确法律规范的内容,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和价值取向,主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积极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约谈是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与其职权范围所涉及或针对的行政相对方之间,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