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回避情形:

在我国的回避制度中,我们经常能接触的是审判回避制度,在许多案件当中,法官或者代理人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刑诉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