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保障权,指实施细则所称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理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实施细则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收为国有后,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并需要安置的人员。

我国公民基本保障是什么

我国公民基本保障有:

第一,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第二,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宪法规定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三,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方面的权利。如享有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发生在丧失劳动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妇女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等。

我国公民基本保障是什么

基本生活保障权,以基本权利为视角,最低生活保障要求国家提供立法上的平等保护。结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内容,从基本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存在着立法层级低和立法歧视等问题,应该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区域一体化”以及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法》等方式来完善中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获得最基本生活保障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宪法,基本权利法律化使得公民获得国家救助的权利取得一种确定性,透过稳定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保障的对公民个人而言至关重要的权利,其在宪法学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是自由宪政国家中宪法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