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来说,户部是负责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的部门,民政当然是由户部分管。地方一级,古代县衙里面的役吏专有负责民政这一块的人,称乎因时代而不同。

晚清朝廷建立的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全称“大清国民政部”。清德宗载湉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六月,派载泽等五大臣出国向西方考察政治后,发诏书决定改革清廷官制。1906年9月成立民政部。由尚书、侍郎(后改为大臣、副大臣)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