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八不准:
第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第二,不准在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
第三,不准违反规定开立账户
第四,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
第五,不准放弃对企业单位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
第六,不准违章承兑、贴现商业汇票和逃避承兑责任,拒绝支付已承兑的商业汇票票款
第七,不准超额占用联行汇差资金、转嫁资金矛盾
第八,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和清算大额银行汇票资金。
银行员工四个禁止八不得
四个禁止”
1、禁止银行员工个人卡(账)与企业、客户账户发生资金往来,不得为亲属和朋友代开账户,不准为客户垫款、提取现金、购汇等,不得长款不入账、短款自垫款平账,不准为企业代处理账务,在营业场所为企业保管账册、票据印鉴、密码等
2、禁止银行员工从事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或违反规定单独或合伙承包办企业,以及以各种名义私自在企业兼职,收受好处,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得盗用、借用银行名义私自对外担保
3、禁止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投资经商、大额举债等行为,控制风险源头
4、禁止员工有虚假授权、虚假对账、虚假查库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