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大意是:(春秋时期以前的租税制度,)夏朝行贡法,商朝行助法,西周行彻法,三者的税率都是十分之一

贡助(古代田赋之法。夏代一夫授田五十亩,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贡彻(贡、彻分别为夏、周的田税制度。后因以指赋税).这是《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其意思是夏、殷、周都是实行什一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