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66906人。根据(中国)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长春市常住人口为9066906人,年龄结构中0-14岁占比12.14%,15-59岁占比67.01%,60岁以上占比20.85%,65岁以上占比14.15%。

城乡人口: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979069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5.9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087837人,占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