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价值”的概念:
一是人自身存在的价值。
二是对社会的价值。自身的价值是对自己及家庭存在的意义社会的价值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存在的意义。“尊严”的概念就是一种因你的存在而被认可的尊重。价值与尊严是相辅相成的,你对家庭和社会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就会受到家人和大多数人的尊重。
什么是人的价值和尊严
人的价值与尊严在于道德自律,也就是自己为所要遵守的道德立法,并服从这些道德法则,而非他律或是被外在的感性欲望所左右。
道德之所以能够自律,源于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具有自由意志。自由与自然的因果决定论不同,它能够自发地开始或自我决定,自己是自身行为的原因且不受其他条件左右。
这种道德先验自由,来自于人的意志或实践理性,确立的是人的主体性,不存在凌驾于人之上的造物主,人是万物之灵和一切事物的尺度。人依靠自己的理性与意志,就能为自然与道德立法。
什么是人的价值和尊严
后来的西方哲学家也大致上认为人类具有精神上的自我意识,有能力认识自己,而且能自由抉择自己的人生路径,没有任何既定的生理限制或“本性”可以强迫我们,即使面临惩罚、痛苦与奖赏的诱惑,也可以不改其志。他们将这种独立自主的特性称之为“位格”(person)。
人的尊严与价值,也就体现在这三种特质里而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也就在以一生的努力去践履、实现这三种特质,使它们从潜在的可能变成具体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