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朝大宗正府置,二人,一人由宗室选充,另一人不限宗室,职掌为分司上京长贰,兼治临潢府以东六司属。后改名“大睦亲丞。

(宋)判大宗正司、知大宗正司事、同知大宗正司简称。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四七《大宗正司》:“元丰官制行,诏大宗正司不隶六曹,大宗正以宗室团练使以上有德望者为之,次一人为同知,位高属尊者称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