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罪案调查科(英文:Commercial Crime Bureau,缩写:CCB),简称商罪科,成立于1947年,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主要责任为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及科技罪行等,包括电脑罪案、印制伪钞、伪造硬币、信用卡、其他商业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等的案件。亚太区警察和金融业机构经常邀请商业罪案调查科远赴海外担任授课主管以及派员来访香港共同接受训练。

商业犯罪调查科是什么

负责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案电脑罪案及印制伪钞、伪造硬币、信用卡、其他商业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的案件。商业犯罪调查科在大陆叫公安局的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商业犯罪在大陆没有这个罪名,其实就是商业经济诈骗犯罪。经济诈骗犯罪是指,人或企业在商品交易中发生货币交换,双方签订协议,但一方收货后没履约付款,经公安机关调查,付款方公司系伪造印章,人去楼空,这种行为定为经济诈骗犯罪,由经侦部门立案侦查。

商业犯罪调查科是什么

可以明确的回我国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没有商业犯罪调查科这个设置(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没有规定商业犯罪,而是规定了经济犯罪。因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都设置了专门侦查经济犯罪的“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而没有商业犯罪调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