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说过这样一句话:当浑浊成为一种常态时,清醒便成了一种罪。
当一个人面对世俗混浊的时候,不要企图用清醒去纠正浑浊,因为浑浊是常态,在浑浊的世界里面,你的清醒反而是一种错误。
就像鲁迅的小说《狂人日记》中之中的“狂人”,又如同《长明灯》之中的“疯子”。
总之,所有背离世俗,违背常理的事情都是不正常的,而且都是一种罪恶的存在,这不仅是世间的规律,也是群体对待世界的态度。
人性的本身只接受和自己相同的人和事,从潜意识里面就反抗那些不属于自己世界的人,即便自己活得平庸而又无耻,也不愿意接受一个清正和廉洁的人,在自己身边纠正自己和影响自己。
鲁迅的小说《离婚》是1925年11月6日所写,在同年的11月23日发表在北京的《语丝》周刊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