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上限30%,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可以要求予以调整)。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违约金最高约定不应超过损失的30%。但需要说明的是,这30%的计算基数是“损失”,而不是“合同标的金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原创 | 2022-12-07 20:57:28 |浏览:1.6万
违约金上限30%,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可以要求予以调整)。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违约金最高约定不应超过损失的30%。但需要说明的是,这30%的计算基数是“损失”,而不是“合同标的金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Copyright 2005-2020 www.kxting.com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23022655号
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47085,10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