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1月25日,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移井位拖航作业途中翻沉,死亡72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700多万元。“国务院会议在听取石油部和其他有关各方的报告以后决定:

(一)接受宋振明同志的请求,解除他石油部部长的职务,提请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国务院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同志,对这一事故没有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在国务院领导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记大过的处分。

(三)国务院对“渤海2号”死难的同志表示沉痛的哀悼,对他们的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