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办理窗口现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所需申请资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后,受理机关提前1天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自行到办理窗口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