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属于基层单位特别是最基层单位乡镇,村屯,社区等水体属地单位重要的安全管理职能之一,必须尽全力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并且在危险水体四周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禁止下水等安全警示标语,如果没有这类警示标语牌子,溺水人员家属是可以通过民事渠道向基层机关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

此外,各级教育机关学校也有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