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是危险品。

氧气属于助燃危险品,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是通常因放出氧或起氧化反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氧化性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9。

气体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体。

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氧气瓶是储存和运输氧气用的高压容器,一般用合金结构钢热冲、压制而成,圆柱形。应用于医院、急救站、疗养院。

气瓶肩部标有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容积、重量、等信息的钢印,表面漆成天蓝色,用黑色写明“氧气”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