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条文相冲突时,以相对较严者为准!
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要求。
其中:三级耐火等级的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学校室内防火材料规定
材料规定: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应采用无毒无害符合环保要求的装饰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应采用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