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可用于政府已公布基准地价且具有完备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区域,且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或土地资产抵押时,所采用的基准地价应具有现势性,待估宗地的期日距基准地价的期日一般不超过3年。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城市没有更新时,只要经国土部门同意,均可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