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取暖“煤改电”的村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峰段电价为0.4883元/度,谷段电价在0.3元/度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用户实缴0.1元/度。

享受优惠电价政策仅限取暖季(11月1日至3月31日),谷段(20:00至次日8:00)优惠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不超过1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