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变电所采用的是供电公司投资,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土地产权属供电公司所有。根据本地行政规划和用电需要,由所在地区县级发改委供电公司向上级供电公司申请新建变压所规划要求。由上级供电公司运行部门进行现场选址规划,报请电力设计院对项目规划设计。再由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招投标,建设完成后由电力公司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