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多佛寺,僧利其富饶,争欲为主守,赇请公行。巩俾其徒相推择,识诸籍,以次补之。授帖于府庭,却其私谢,以绝左右徼求之弊。福州无职田,岁鬻园蔬收其直,自入常三四十万。巩曰:“太守与民争利,可乎”罢之。后至者亦不复取也。
福州寺庙众多,有的和尚们趁着寺庙有钱(香火多),都争着想做主管寺庙的人,于是贿赂曾巩。曾巩让和尚们自己推选,然后把结果登记了,让他们依次替补担任。他还在府院帖公告,一律严禁私相贿赂,从而断绝众人贿赂的想法。
福州没有官地,每年卖果蔬得利,收入常达三四十万两.曾巩道:"太守和老百姓争利,可以吗?"于是废除了这一举措。以后到福州当官的人也再没有敛取这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