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3)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原创 | 2022-12-06 14:10:44 |浏览:1.6万
(1)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3)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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