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划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形式的农地产权制度层面、基本经营组织层面和分散经营上的统一经营层面。
根据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这三个构成要素,则可以将各地不同的实现形式划分为以下四种基本类型,即高度集体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和承包经营型。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定义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土地承包法用法律的形式对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作出规定,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
扩展资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一系列方针政策,主要包括: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维护进城务工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规范权益转让允许承包方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用途管制,严守耕地红线。
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等。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定义
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不仅是我国农业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 也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
《决定》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高度出发,要求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这对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自愿选择、自主兴办、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这是农村改革的一大成果,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