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武汉市户籍人员。
二、变更更正姓名。
办理材料
一、常规材料(必须准备):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原件留存)。
2、原居民身份证(收缴原件,换发新证)。
3、户口簿(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二、变更更正姓名:
1、其中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需父母双方签字(原件留存)。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的,需离婚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原件留存)。
2、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原件留存)。
3、单位职工、公务员还需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原件留存)。
武汉户籍改名
可以改名字。
改名申请条件是,未满18周岁的武汉市户籍人员,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申请前未变更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如需改名请携带变更姓名未成年人父母书面申请(父母双方手写签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变更姓名未成年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已办理身份证的提供身份证变更姓名未成年人近期1寸登记照2张等材料,到户籍管辖派出所进行申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