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洛阳市发改委获悉,自2011年12月1日起,洛阳基础设施配套费、暖气(热力)初装费、燃气初装费已经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按建设项目每平方米120元标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据了解,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项标准:城市建设费40元/平方米、热力管网建设费60元/平方米、燃气管网建设费2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