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是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经2007年12月6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于2007年12月10日发布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