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的主要工作是论证城市的性质和规模,确定具有长远意义的城市空是结构和新的产业发展空间,对各类城市用地、综合交通、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的数量、布局与重大项目作出安排,目的是促进深圳与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合作和协调发展,保持和加强深圳作为一个充满发展生机、人们乐于居住的美好城市形象。
这个目的可引导出如下具体规划目标:
目标1:调整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对土地使用进行合理盘整,优化产业发展的空间组合,促进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形成
目标2:确定人口分布和居住形态,提供充足的土地供应,适应市民对住宅充分选择的需求,并配备满足未来生活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交往设施
目标3:提高连通区域和国际的综合交通能力,提供一个多选择、大容量、安全、便捷的城市客货运输交通体系,以促进深圳整体经济的动作效率,方便广大市民出行
目标4: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建立和谐的绿化与生态系统,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市民为国内外游客提供充足的休闲及旅游活动空间
目标5:超前规划设计通信网络,保证供水、电力、燃气等能源供应,提供防洪、防震、核事故防灾设施,以提高城市的安全性
目标6:加强空气、水资源、噪音、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措施,改善现有的环境问题,提高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