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无证驾驶叉车。
不合格的叉车不能使用。
叉车行驶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每小时。
叉运货物不能超过1.5米。
货物升起状态下不能长距离行驶。
不得单货叉作业,禁止用货叉挑货翻货推货。
不利用惯性卸货。
铲运货物长不超过铲齿,高不超过龙门架(装卸货除外)坏料箱不铲。
不堵塞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
不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登高作业。
叉车不乱停乱放。
人离开是应拔钥匙。
与人交汇应按喇叭示警,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叉车叉运物料有何限制
叉车安全之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叉车叉运物料有何限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mm-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将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 ,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