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 元
2、驾驶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 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9分并按最高的限度处罚(此前为扣12分)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扣6分、罚款200元
5、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 悬挂 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9分(此前为6分)
6、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扣12分(此前为扣6分)
7、驾驶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连续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的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9分(此前为12分)
8、饮 酒后驾驶 和醉 酒驾 驶,在违法记分上一律记12分
车辆扣分的最新处理规定
扣除12分的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