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有单位推荐符合正职的人选,再由组织人事部门派人前来考察并组织民主推荐、个别谈话、个别走访、考察预告,后由考察人员写出考察材料和拟任意见,向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组织人事部同意门拟任的,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人大常委会同意的公示7天,无影响任职情况的,公示期满后,由相关领导找拟任对象作任职前谈话,之后发任职文件,由组织人事部门派人前来单位宣布任职文件。